去了一趟陽光美少女選拔賽,帶回來滿腦子的想法。
15歲至21歲的少女,竭盡所能展現自己的陽光、魅力、智慧、美貌、才藝甚至身材,令坐在台下年齡差一大截的我,有點感慨。
現代少女當然與舊時代不一樣,她們接觸到很多的新時代資訊,懂得展現自己的優點,明白青春不留白的道理,所以她們很勇敢很大膽地走上台前,任鎂光燈閃個不停,也不覺得害羞。
但是,看在我這個大姐姐的眼中,她們畢竟還是膚淺了些,又或者過於成熟,有點失去少女時期應該要有的青澀與嬌媚,可惜可惜。
然而,15歲至21歲的我,到底在做些什麼?為什麼當時的我,並沒有像台上的小妹妹們般開朗、活潑、青春及熱情呢?我大概也記不清楚了。
也許,老天一直是公平的。
15歲至21歲時,如果我也像她們一樣秀自己,表面看來我好像沒有虛度青春,但是那時候的我又會懂得這些道理嗎?可能我也一樣為了跟上時代腳步,跟著大隊腳步走,而沒有真正領悟到自己要什麼,或正在做什麼呢?
也許,她們也要到了比較成熟的年齡後,才知道這個時候的她們在做什麼,但是到時候年齡已經過去,她們也沒法在當下就懂得擁抱這份喜悅。
青春是不容許揮霍的,但是老天偏偏不讓青春期的人們,知道這個道理。
是不是很矛盾的想法?這是我坐在台下一整天後,一直想著的一個道理。
後記:原本想趕在當晚寫的,但是剛好發生了南北大道車禍慘劇,回到家已是凌晨兩點了,所以一直拖延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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